清除虛假髮票的實例:改革、追索和建議

已發表: 2021-02-07

濫用法律中的各種漏洞,缺乏有效和有條理的和解程序,一些納稅人採取了這種做法

假髮票事件層出不窮,呼籲在全國范圍內抓捕罪魁禍首

從供應商的 GSTR-1 的 GSTR-2A 自動填充的數據應與接收器的供應數據一致

在採用“一國一稅”的方式引入 GST 3.5 年後,儘管存在一些絆腳石,但印度在實施方面取得了進展,這已成為其旅程中反復出現的一部分。

通過分階段引入規定和頻繁修改制度,政府先前的準備不足和當前的承諾都變得顯而易見。 引起對後者的關注,很大一部分是為了遏制虛假髮票的威脅,這在系統中激起了一個馬蜂窩。

假髮票

一些納稅人濫用法律中的各種漏洞以及缺乏有效和有條理的和解程序,採取了這種做法。 它基本上是一種開具發票的做法,主要是為了逃避納稅或欺詐性地利用不當的輸入信用。

這些只是兩方之間的串通安排,違反了 GST 法律的規定,這些規定分別規定就商品或服務的應稅供應和使用 ITC 的資格開具發票。

以下是我們在行業中看到的虛假髮票的相關方式:

創建虛構公司以傳遞 ITC

在這種情況下,虛構公司的創建和運營只是為了欺詐性地利用 ITC 並將其轉移給現有企業以供考慮。 這些公司不僅在沒有供應的情況下開具發票,而且完全沒有業務。

在沒有實際供應的情況下開具發票

這些公司雖然也沉迷於真正的業務,但顯示出額外的供應(出於增加營業額、將 B2C 交易轉換為 B2B 等原因),這不過是虛假的。

此類發票的付款是通過合法的銀行渠道進行的,以顯得無害並通過不正當使用的 ITC。 總而言之,這些公司生產真品和假貨

循環交易

在這種安排中,一組公司策劃了一個系統,其中針對實際未發生的商品銷售和購買開具發票。 例如,如果 X 公司將貨物賣給 Y 公司,然後 Y 公司將貨物轉交給 Z 公司,而 Z 公司又被 X 公司自己購買,這將被稱為循環交易,其中在沒有真正供應的情況下生成不同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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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C 沿鏈結轉並被相關公司過度索取,另一方面,這些公司能夠表現出高營業額,從而幫助他們提高估值,從而獲得更高的銀行貸款和信貸額度。

真正納稅人的困境

假髮票事件一直在激增,這要求在全國范圍內抓捕罪魁禍首。 該部門支持供應商的每個收件人,他們一直在開具假髮票。

但是,並非每個接收者都與供應商勾結,並且可能實際上從同一供應商處收到了真正的供應。 對於公司提供真實供應和額外假供應的情況,通知將發給此類公司的所有客戶,客戶需要證實他們的真實購買。

現有機制也沒有任何過濾器,可以將受助人分為無辜和應受責備,從而損害不打算保留利益的受助人的利益。

如果專員有“理由相信”某人犯有法律規定的某些特定罪行,則商品及服務稅法賦予全權逮捕權。 對“有理由相信”一詞的解釋並不一致,在解決此問題之前,當局被授予執行逮捕的絕對權力。

因此,所有納稅人都必須謹慎行事,謹慎行事並採取必要措施,這不僅可以使他們免受供應商的惡意,而且可以使他們免受當局的審查。

納稅人必須採取的行動方針

供應商驗證

建立盡職調查程序,進行 GSTIN 驗證,在最終確定供應商之前了解供應商的業務性質和地點以及稅務合規水平,這有助於確定供應商的可信度並做出明智的決定。

文檔

所有反映雙方協議和交易的文件(無論是電子郵件、收據還是發票)均應妥善和系統地記錄下來,以便日後參考並幫助解決任何可能的爭議。

及時調解:

來自供應商 GSTR-1 的 GSTR-2A 自動填充的數據應與接收器的供應數據一致。 雖然是一項相對繁瑣的活動,但定期對賬應該是企業的首要任務

GST 的主要目的是消除稅收的連鎖效應,推動印度在全球競爭格局中向前發展,同時採用以消費者為導向的方法。 利用ITC的機制可以稱為系統的旗艦,它被左右和中心濫用。 不可否認,部門採取行動進行紀律處分是正確的。

然而,當它進入真正納稅人的領域時,該行為的正當性受到質疑,而真正的納稅人的門檻尚未劃定,這就產生了更大的問題。 損害誠實公民的利益可能不是任何法律的目標,更不用說商品及服務稅了,其計劃尤其是為了使公眾受益。

因此,當務之急是在強制措施的執行與維護真正納稅人的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同時促進法律所尋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