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你很脆弱! 谷歌、推特、WhatsApp和其他公司因數據隱私問題面臨最高法院的憤怒

已發表: 2017-09-08

該國最高司法機構對與跨境實體共享數據表示擔憂

據報導,印度最高法院已向谷歌和 Twitter 發出通知,提及最高法院的記錄辯護律師帕拉夫·蒙吉亞 (Pallav Mongia) 就數據隱私問題對互聯網巨頭提起的公共利益訴訟請願書。 據消息人士稱,該請願書引發了人們對與跨境企業實體共享數據缺乏控制的擔憂,這可能侵犯了印度公民的隱私權。 數據隱私正日益成為該國關注的一個領域,Facebook、WhatsApp 和 Monster India 等巨頭也因涉嫌與第三方實體共享用戶數據而受到檢查。

該通知是由首席大法官 Dipak Misra 和大法官 AK Sikri、Amitava Roy、AM Khanwilkar 和 M Shantanagoudar 組成的最高法院憲法法庭發布的。 作為通知的一部分,該國最高司法機構最高法院已要求谷歌和推特分享他們對此事的法律觀點。

在評論發展時,倡導者和 CriTaxCorp 創始人 Kanishk Agarwal 告訴 Inc42, “在印度 Hon'ble 最高法院最近判決將“隱私權”作為基本權利之一之後,任何實體都必須接受用戶的在共享或出售該用戶的任何個人信息之前獲得知情同意,因為他/她在提供此類個人信息時可能不知道此類信息可能被出售或被濫用。”

請願人由高級辯護律師 Mahesh Jethmalani、辯護律師 Ravi Sharma、Abhinav Goyal、Pankaj Kumar Singh 和 Gunjan Mangla 代表。 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請願書中,Mongia 還對 2011 年信息技術(合理的安全做法和程序以及敏感的個人數據或信息)規則(隱私規則)以及 2011 年 8 月 24 日發布的澄清提出質疑。通信和信息技術部。

請願書中寫道:“對澄清的簡單解讀清楚地表明,隱私規則不適用於印度以外的法人團體,如 Facebook、Twitter 和谷歌。 這種情況令人擔憂,因為這些法人團體的印度分支機構表示,他們無法控制從印度生成並與印度用戶有關的內容/數據/信息。 facebook.com、twitter.com 和 Google.com 上生成的內容、網站和數據/信息由 Facebook Inc、Twitter Inc 和 Google Inc 控制,它們都是印度以外的法人團體,不受 2011 年隱私規則的約束。”

Facebook 旗下的 WhatsApp 也深陷困境

據報導,在相關的發展中,印度最高法院的五名法官已下令另外兩家互聯網巨頭 Facebook 和 Whatsapp 提交宣誓聲明,說明它們是否參與了與第三方實體的任何類型的數據共享活動. 此前,兩名學生就 WhatsApp 被 Facebook 收購後對其隱私政策所做的更改向法院提起訴訟。

請願者聲稱,WhatsApp 在合併後與 Facebook 共享其所有用戶數據,從而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

當被問及與第三方公司共享數據是否相同時,Agarwal 表示:“如果用戶根據與 Whatsapp 同意的隱私政策共享的用戶信息,在收購後與 Facebook 共享,但未獲得用戶的批准更新的隱私政策聲明現在數據將與 Facebook 共享,那麼這種信息共享類似於與任何第三方共享信息,因為對隱私政策的任何修改都不會具有追溯效力。”

然而,WhatsApp 和 Facebook 都否認了此類指控,稱兩家公司都沒有與外國實體共享任何數據。 據目前代表 WhatsApp 的高級倡導者卡皮爾·西巴爾 (Kapil Sibal) 稱,該即時通訊應用程序與其控股公司 Facebook 共享的唯一信息涉及用戶個人資料圖片、設備詳細信息、最後訪問詳細信息和電話號碼。

如 Sibal 所述,這些詳細信息已出於商業目的共享,旨在在 Facebook 上展示相關廣告和優惠。

數據隱私-google-facebook-whatsapp-最高法院

有趣的是,WhatsApp 的法律信息頁面明確指出:“您在 WhatsApp 上分享的任何內容,包括您的消息、照片和帳戶信息,都不會分享到 Facebook 或我們的任何其他應用程序系列供其他人查看,您在這些應用程序上發布的任何內容都不會應用程序將在 WhatsApp 上共享以供其他人查看。 我們仍然不允許在 WhatsApp 上投放第三方橫幅廣告。”

消息人士透露,WhatsApp 目前通過第三方公司擁有的服務器收集用戶信息。 但是,它們仍然是完全加密的,這意味著除了 Facebook 和 Whatsapp 之外的任何人都無法訪問這些信息。 其隱私政策進一步補充道:“我們在 WhatsApp 中內置了隱私、端到端加密和其他安全功能。 我們不會在您的郵件送達後存儲它們。 當它們被端到端加密時,我們和第三方無法讀取它們。”

兩家公司都承諾提交宣誓書,以幫助法院決定案件是否需要立即乾預。 據報導,WhatsApp 和 Facebook 案件的進一步聽證會定於 11 月 20 日舉行。最高法院還下令在同一天對 Google/Twitter 案件進行額外聽證會。

Monster India 是否向第三方出售用戶數據?

除了谷歌、推特、WhatsApp 和 Facebook,另一家因涉嫌侵犯數據隱私而受到審查的公司是總部位於美國的求職門戶網站 Monster.com。 最近,一家初審法院下令對 Monster India 進行調查,指控其將印度用戶的數據出售給第三方實體。 根據Karkardooma 地方法院首席大都會地方法官(東部)的 Naresh Kumar Laka 的說法,隱私權規定,未經第三方實體的“知情同意”,在線公司不得與第三方實體共享用戶的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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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利用這些公司的服務,用戶通常需要在註冊前接受一長串條款和條件以及隱私政策。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公司可以自由地向第三方出售或共享用戶數據,CMM Laka 補充道。

CMM Laka 表示:“在輸入個人信息或數據時,求職者並不知道所述數據可以出售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濫用。 因此,上述申請人/個人的上述表面同意不能說是自由、自願或知情同意。”

法院指控 Monster India非法向第三方公司出售用戶數據,從而欺騙了數千名求職者,法院已指示警方對該門戶網站進行徹底調查。

“眾所周知,當一個人在互聯網上申請工作時,他/她會提供包括姓名、地址和手機號碼在內的個人信息。 我認為,未經第三方同意,上述數據屬於個人信息,不得轉讓/共享/出售給第三方。”

然而,Monster India 駁回了所有違反數據隱私的指控,為其將數據出售給第三方公司的決定進行了辯護。 據 Monster India 的發言人稱,其與相關公司的合同是基於接受門戶網站與使用該平台的求職者之間的協議。

隱私權與個人自由不可分割:印度最高法院

“隱私權作為第 21 條規定的生命權和人身自由的內在組成部分以及憲法第三部分保障的自由的一部分受到保護。”

這是印度最高法院 (SCI) 就最近大法官 KS Puttaswamy (Retd.) 訴印度聯邦一案作出的歷史性判決的主要內容。 該國最高司法論壇否決了 MP Sharma 案中的八名法官法官判決和 Kharak Singh 案中的六名法官法官判決,兩者都裁定隱私不是一項基本權利。

該裁決基於一系列質疑強制使用 Aadhaar 的請願書。 請願者說,強制使用 Aadhaar,它為每個公民分配一個唯一的 12 位 ID,是對隱私的侵犯。 他們還強調,Aadhaar 數據庫最初是作為一個純粹的自願計劃提出的,旨在為每個印度人提供一張身份證。 然而,現任政府一直在朝著強制要求基於生物特徵的 Aadhaar 獲得各種社會福利計劃下的各種福利的方向發展。

發布此判決後,最高法院的五名法官被委託從隱私作為一項基本權利的角度測試 Aadhaar 的有效性。

捐贈者支持的法律服務組織 SFLC.in 總裁兼法律總監 Mishi Choudhary 在評論這一發展時對這一決定表示歡迎,並表示:“這是了解隱私權的全球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現在談到了我們所有人都面臨的問題,因為 20 世紀的憲法,更不用說早期的憲法,並沒有傾向於談論隱私權,而且他們當然也沒有用允許其適用的術語來談論它以適應21世紀網絡社會中人類的需求。 印度標準委員會邁出了巨大的一步,這將受到世界各地法律社會的高度重視。”

向第三方共享數據是否違反了用戶數據隱私?

“目前,印度法律制度既沒有要求外國法人公司進行數據本地化,也沒有規定這些外國法人公司如何處理印度用戶共享的信息,使印度用戶容易受到侵犯隱私的影響,並且無法控制這些外國公司如何處理這些信息。此類外國法人公司將使用數據,”CriTaxCorp 創始人 Kanishk Agarwal 澄清道。

在過去的幾年中,許多公司因侵犯數據隱私而受到抨擊。 今年 7 月,總部位於德里的眼鏡平台 Lenskart 在社交媒體上陷入困境,因為它向提供折扣和促銷的用戶發送未經請求的短信。 其中一些用戶指出,儘管他們已在國家“請勿致電”登記處註冊,但他們仍受到這些短信的轟炸。

2016 年 6 月,美國政府的聯邦貿易委員會對移動廣告公司 InMobi 處以 950,000 美元的民事罰款,罪名是欺騙性地跟踪包括兒童在內的數億消費者的位置,在他們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向他們提供地理定位廣告。 根據投訴,InMobi 實際上是在跟踪消費者的位置,無論使用 InMobi 軟件的應用程序是否要求消費者允許這樣做,即使消費者拒絕訪問他們的位置信息也是如此。

在此之前一年,位於舊金山和古爾岡的跨設備重定向公司 SilverPush 在美國被指控侵犯隱私。 據消息人士稱,該違規行為是通過該公司的技術發生的,該技術使用戶能夠將他們的智能手機連接到電視機,作為跟踪廣告效果或節目性能的一種方式。

與跨境公司共享數據是印度政府目前正在研究的另一個主要關注領域。 據報導,電子和信息化部已加倍審查涉嫌參與跨境數據洩露的中國智能手機製造商。 該管理機構已指示多達 30 家在該國運營的手機製造商(其中大多數是中國人)分享其與用戶身份盜竊保護有關的安全流程的詳細信息。

管理機構已就身份盜竊保護問題向其發出通知的公司包括全球玩家蘋果和三星,以及本土的 Micromax 。 該名單還包括一些中國智能手機製造商,如 Oppo、Vivo、小米、聯想和金立。

Agarwal 在最近與 Inc42 的互動中說:“最近由於擔心與中國發生戰爭,印度政府要求小米和 MI 等移動品牌確保將印度用戶的數據保存在印度可以物理訪問的服務器中僅,上述數據不應與任何外國實體、政府或私人共享。 小米在回复上述節目原因時同意將他們的數據放在印度服務器上,但也表示他們的數據在亞馬遜網絡服務的服務器上共享,如果他們準備在印度建立數據中心,那麼小米沒有問題,而MI 表示,他們沒有收到此類通知。”

阿里巴巴旗下的 UCWeb 瀏覽器是涉嫌竊取印度用戶數據的中國公司名單中的另一個名字。 作為調查的一部分,多倫多大學發現了“幾個主要的隱私和安全漏洞,這些漏洞將嚴重暴露 UC Web 的用戶受到監視和其他隱私侵犯。”

據稱,即使在應用程序被卸載後,瀏覽器仍保留對用戶設備 DNS 的控制權。 根據投訴,該應用程序可能正在向中國發送有關印度用戶的信息。 如果被證明犯有違反數據隱私的罪行,該公司可能會冒在該國被禁止的風險。

綜上所述

我們都聽過一句格言:“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這在當今世界尤為重要,點擊一個按鈕就可以很好地改變某人的生活進程。 鑑於每天以電子郵件、視頻、圖像、推文和內容的形式消耗超過 2.5 萬億字節的數據,隱私洩露的風險以驚人的速度增加是可以理解的。

Agarwal 補充說:“隨著技術的進步,政府基礎設施的發展對於其公民的利益是必要的。 同時,最重要的是確保政府收集的任何信息都受到保護,並實施嚴格的程序來保護任何侵犯其公民隱私的行為。 此外,有必要對政府部門之間共享此類信息的程序進行編纂,以檢查任何濫用權力的行為。”

雖然最高法院在確保公民的隱私權方面變得越來越警惕,但政府似乎在這個問題上存在分歧,尤其是在對 Aadhaar 的猛烈攻擊之後。 隨著 WhatsApp、Facebook、Twitter、谷歌和 Monster 等大公司也面臨壓力,該國有望邁向更高效、更積極的法律體系,打擊所有侵犯數據隱私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