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商標異議的初創公司指南!
已發表: 2016-05-06現在一天的知識產權局商標司正以驚人的速度工作,並出具了大量的審查報告,以清理他們的積壓。 一般認為,任何申請商標的審查報告通常是在商標申請提交之日起8-9個月後審查。
但現在,在4-6個月內出具審查報告。 因此,建議每 15-20 天檢查一次您的商標申請狀態。 ipindia 網站上可能會提及這方面的通知。
提交商標後,它會通過審查階段,如果適用,則通過聽證會。
商標註冊處在申請之日起六個月至一年內審查商標申請。 如果註冊局對申請的註冊有異議,則會出具審查報告,這可能涉及商標獨特性、不符合法案規定的資格、與在先註冊存在相似性以及提交支持的問題文件。
如果商標在審查過程中被接受,商標局將發出接受令,商標將在期刊上發表。 然而,商標很少被無異議地接受。 審查員在審查申請時對商標註冊提出異議的,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自收到審查報告之日起一個月內作出答复。 現在,這些反對意見是什麼以及如何消除他們中的每一個也是一門藝術。
以下是審查員通常提出的幾種常見異議類型的列表。 為了正確和令人滿意地回答它們,首先要了解這些反對意見是什麼以及它們的含義是很重要的。
反對 1:商標申請可以根據該法案第 11 條的相對駁回理由提出反對,因為相同/相似的商標已經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服務的註冊記錄中。 附上相同/相似商標的詳細信息。
反對是根據 1999 年商標法第 11 (1) 條提出的,因為該商標在商品或服務的相同或相似描述方面與先前的商標相同或相似,並且由於這種同一性或相似性,存在公眾混淆的可能性。
這是 90% 的商標審查報告中引用的最常見的反對意見。
該異議基本上意味著記錄中存在與您申請的商標相似的商標。
為了克服這一反對意見,有必要分析商標整體印象的差異,可能是它的聲音、發音和視覺上的差異。 因此,逐點列出引用的商標和您應用的品牌名稱之間的所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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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務的差異也對商標的抗辯起到了中肯的作用,因為引用的商標和申請的商標存在不同的市場和目標公眾,因此公眾混淆的可能性不大。可能的。

反對意見 2:商標不應註冊,因為它僅由可在貿易中用於指定商品或呈現的種類、質量、數量、預期用途、價值、地理來源或生產時間的標誌或標誌組成。服務或商品或服務的其他特徵。
這種反對意見通常出現在本質上是描述性詞語的商標上。 例如 Shine and Glow 美白霜或純淨水作為標記。
當品牌表明商標的目的或非常不可分割的內在質量或與商標相關的商品和服務的其他相關特徵時,通常會提出這種反對意見。
如果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商標不直接指出相關商品或服務的特徵或其結果或來源的論點,則可以排除該異議。
這種反對很棘手,可以在選擇商標時事先避免。
異議 3:異議是根據 1999 年商標法 S 9(1) (a) 提出的,因為該商標是一個常見的姓氏/個人姓名/地理名稱/裝飾性或非顯著幾何圖形,因此它是不能將一個人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人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
可以通過說明所申請商標如何具有顯著含義的原因來消除這種反對意見,例如名稱是創造詞而不是字典詞,它與地理名稱無關,以及所有可能暗示如此應用的品牌名稱的論據都有固有的無可爭辯的獨特身份。
但是,如果名稱實際上是一個姓氏或個人名稱,如簽名時裝設計師標籤的情況,以及通常是他們自己的姓氏的CA和法律專業品牌名稱,則有必要提出應用名稱如何結束對於應用的商品和服務,時間獲得了獨特的意義和身份。
對檢查報告的答复或答复必須包括:
- 對提出的反對意見作出明智的回答;
- 商標局的相關判例法或判例; 和
- 證明固有或後天獨特性的證明文件。
- 使用誓章和證明文件也可以與審查報告的答復一起提交,以表明商標已獲得顯著性並由於長期使用而與申請人的商品/服務相關聯
始終建議構建相關回复,密切關注引用的標記和引用的反對意見。 一個好的審查答复否定了聽證的機會,因此有助於加快商標註冊過程。
一位優秀的知識產權律師不僅會關注在審查過程中提出的異議的所有小細節,而且會在申請任何商標之前進行徹底的搜索。
如果異議沒有通過提交給商標局的答复而得到商標局的滿意答复,申請人可以利用在商標註冊處進行聽證的機會,在那裡他/她可以口頭提交意見。 聽證會通常由商標助理註冊官或高級審查員進行。
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對商標局的答复或聽證表示異議的,經審理的審查員或者助理註冊官責令在《商標公報》上刊登/刊登該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