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于公允市场价值的价格发行优先股的初创公司的所得税恐慌; 税务专家也在扫描初创公司的估值

已发表: 2017-09-13

IT 部门已根据所得税法第 56(2)(vii)(b) 条向包括初创公司在内的约 200 家实体发送通知

在对初创企业的税收恐慌中,所得税部门已向一些主要印度公司和跨国公司的初创企业和未上市子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他们通过超过其认为的公平市场价值的优先股筹集资金。 根据 ET 报告,该部门已于 8 月根据 1961 年《所得税法》第 56(2)(vii)(b) 条向约 200 个实体发出通知。 此外,ET 还报告说,该部门还开始就其估值评估方法向顾问和会计师提出质疑。

特别是,税务人员想知道在 2014 年和 2015 年给予几家初创公司高估值背后的原因。税务局认为,收到的超过初创公司公平市场价值的资金必须被视为其收入,而不是资本。

公允市场价值由税务部门根据过去的交易和类似的可比公司的记录进行评估。 当怀疑公司可能以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发行股票以清洗未记账的现金时,通常会应用该部分。

所得税法》第 56 条赋予税务机关对发行股票征收超过公允价值的额外对价的权力。 《所得税法》第 56 (2) (vii) (b) 条规定:

“公司(初创公司)从居民那里收到的任何发行股票的对价,超过了此类股票的公允市场价值,这种超额对价在初创公司手中应作为收入征税。”

公司账簿上的收入应按 30% 的税率征税。

同一条款将公允价值定义为-

就本条而言——

(a) 股份的公平市场价值应为——

(i) 按照规定的方法确定的; 或者

(ii) 公司可根据其资产(包括商誉、专有技术、专利、版权、商标等无形资产)在股票发行日的价值证实评估官满意、许可、特许经营权或任何其他类似性质的商业或商业权利,

以较高者为准;

税务官员认为,该部分赋予他们对超额部分征税的权力。 虽然本节不适用于非居民,但在所有交易中都寻求解释,即使是在子公司层面筹集了资金。

打击黑钱,但也阻碍创业公司的业务?

该法案的目的是阻止通过这种方式转换为白人的黑钱流入。 因此,如果交易的估值高于税务机关得出的公允价值,就会提出质疑。 毋庸置疑,鉴于政府明确表示决心追捕黑钱,这些通知令接收者感到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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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技初创公司 Lawyered 的营销主管 Raghav Shekhar 告诉 Inc42,“政府非常重视合规和遵守法律,并热衷于采取一切措施。 创业政策和它带来的各种法律的相应修改是为了让创业文化成长。 尽管在合规的某些方面有所放松,但政府必须评估并警惕此类政策或法律不会被忽视或滥用。 现在是初创公司应该意识到并将合规视为投资而非成本的时候了。”

虽然无法确定通知的拆分,但根据 ET,超过三分之二的通知已发送给印度主要公司的子公司。

此举类似于该部门去年的倡议,其中它提议对那些估值被下调的初创公司征税,理由是首次溢价超过公司的公允价值。

Suhas Baliga 是孟买法律事务所 Innove Law 的创始人,该公司与初创公司广泛合作,他告诉 Inc42,

“该规则的意图是好的,但它的运作方式既不是他们也不是想要做诚实生意的人。 他们的意思是,如果您是一家初创公司,则需要评估您的业务,否则您可能会被用作洗钱的工具。 洗钱工具不是善意的业务,不会涉及技术开发或产品的费用。 他们需要彻底修改规则——他们不能有基于估值的规则。 因为初创公司是基于假设的,它总是会受到质疑。 如果他们想避免人们通过溢价转移资金来洗钱,我的观点是他们应该引入一条规则,要求任何以溢价筹集资金的企业都是真正的企业。 他们需要沿着这些思路思考,因为如果他们继续按照估值思路思考,这将继续发生。”

他进一步补充说,目前形式的规则将扼杀投资者的投资和初创企业的创新。 因为 DCF 估值假设从现在起五年内会发生什么,并且永远无法预测到 T。因此总会有质疑的余地。

最近,总部位于班加罗尔的健康科技初创公司Practo也受到了税务调查。 根据最近的一份报告,该公司正在接受所得税当局的调查,以通过跨境公司重组逃税。 该报告进一步指出, “在计算向新加坡离岸子公司转让资产所欠的资本利得税时,使用了较低的估值。”

毫无疑问,IT 部门此举的目的是清除将黑钱(下落不明的钱)转换为白钱(合法钱)以及空壳公司的交易。 然而,另一方面,这也引发了人们对政府放宽初创企业业务的举措的质疑。

苏哈斯在他的LinkedIn帖子中进一步解释了这一点,题为“如何对苦难和失败征税:印度对创业投资征税的无休止传奇”。

他说:“你的新的真正和创新的业务筹集了资金。 为确保合规,它还根据未来预测获得投资的 DCF 估值——谁不乐观? 你也不想逃税——你的天使投资人真正看到了高风险高回报潜力、未来收入、市场规模等等。 就像其他 10 家初创公司中有 9 家一样,你在 18 个月后意识到事情并没有像你预期的那样顺利。 很快,您的税务人员注意到他们没有。 他给你发了一封信,询问你的 DCF 预测是否真的偏离了,如果偏离了——要求征税。 到这个时候,你已经花掉了投资者的资本,你现在正盯着那个数额的 30% 的税收需求(你的公司很可能没有)。 ”

因此不用说,虽然 IT 部门的意图可能是真实的,但它不仅增加了初创公司的诉讼成本,而且还质疑已经进行了真正投资的初创公司的估值专家。 这只会增加初创公司的合规性问题,无论如何,它们都必须面对一场艰苦的战斗,试图遵守每一项规定的措施。

(由 ET 报道的发展)